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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条评论6-27 互联网那点事聚会—北京站

2010年6月27日

今天参加了 互联网那点事聚会—北京站 很感谢百度提供了那么凉爽[真的有点冷]的场地 哈哈

这是第一次参加产品相关组织的聚会 原定的5位分享嘉宾只来了三位

不过还是有很多收获的,让自己更多的了解了互联网产品经理应具备的技能与职业规划

思域 的分享 很现实,从PM在公司组织结构中的关系 将产品所做的事情所产生的价值进行了逐一分析 让我们更多的认识了自己,认识了自己职位的责任

练燕杰:网名思域,七年的互联网产品经验,专注于产品的规划、包装和运营。先后服务于中国日报集团、中国数码集团,09年加盟知名餐饮门户“饭统网”负责规划并实施面向餐饮娱乐行业的saas软件产品。

阿德的分享 是一个永远的真理-> 数据分析 也讲解了自己在工作中所积累的一些经验 比如邮件营销的跟踪,日志的重要性 等等

陈建闽:网名阿德, TMP.worldwide(中国)产品架构总监。曾服务过微软、诺基亚、德勤等公司,拥有多年互联网经验,项目与培训经验丰富。长期致力于互联网产品规划、架构等方面的研究。曾参与过国有银行、移动等大型项目开发工作。

孙振的分享是从自己的职业历程来分析产品经理的职业规划 包括目前大家关注的产品经理与产品总监的职责与高度的不同、如何快速的实现目标等等 真是上了一节HR的课

孙   振:一个五年的产品经理,游刃于北京的中型互联网公司。不喜欢写文档,但PPT做得不错。非技术型产品,非设计出身,但擅长用户体验、原型、交互设计。做的产品比较杂,什么都略懂,所以注定去不了大公司。目前研究SNS方向。

互联网PM方面的聚会目前还不是很多 也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交流来推动整体行业的进步

之后如果发布了嘉宾的PPT我再来更新吧

没有评论kejun的HTML面试题答案揭晓

2010年3月28日

有这么一段HTML,请挑毛病:

<P>&nbsp;&nbsp;哥写的不是HTML,是寂寞。<br><br>&nbsp;&nbsp;我说:<br>不要迷恋哥,哥只是一个传说

这是原来雅虎一道笔试题(文字变了变),用了很多年了,还没有一个人完全答对过。
下周(3.27)交流会上我会公布答案  点击查看第六期WEB标准化交流会 总结

============== 解答部分 ================

出这道题的动机是,太多人觉得HTML太简单,但它恰恰又是前端开发中最基础最重要的部分。HTML结构设计的合不合理,直接影响到代码易不易维护,灵不灵活,同时事关网页性能,协作效率。碰到不少人认为前端开发就是javascript开发,大错特错啊。javascript, html, css这三个前端开发的基础支柱,性质完全不同又紧密关联,对它们的正确理解,合理应用是专业与非专业的区别。有些后端工程师可以写出很漂亮的JS,但他们真的不懂怎么合理的把js, html, css结合起来应用。对html的准确把握,不像学一般的编程语言那样,而是建立在丰富实践经验和体会的基础上,是前端的工程师的基本功。

这不是一道较真题或是装逼题,正经一道“画鸡蛋”的题(引自http://twitter.com/RageCarrier/status/10712084993)考的是基本功。代码如其人,对一行代码的理解足以反映出他的前端开发素养。

言归正传。这道题的考点:

考点1:html和 xhtml的区别
这行代码在html 4.01 strict下是完全正确的,在xhtml 1.0 strict下是错误一堆的。所以明显是一个考点。在xhtml下所有标签是闭合的,p,br需要闭合, 标签不允许大写,P要小写。同时nbsp和br必须包含在容器里。html下这些都不是错。p在html里是可选闭合标签,是可以不用闭合的。

这个考点告诉你xhtml是多么苛刻。这是基本考点,答对,你能拿到60分。

考点2:考样式分离
用nbsp控制缩进是不合理的。应该用CSS干这事。所以应该删掉nbsp

考点3:合理使用标签
br是强制折行标签,p是段落。原题用连续的br制造两个段落的效果,效果是达到了,但显然用的不合理,段落间距后期无法再控制。正确的做法是用两个p表现两个段落。“我说”后面是正常的文字折行用br是合理的。

上面全答对,你就能拿到100分。

对原题改进的结果:
html 4.01:
<p>哥写的不是HTML,是寂寞。<p>我说:<br> 不要迷恋哥,哥只是一个传说

xhtml 1.0:
<p>哥写的不是HTML,是寂寞。</p><p>我说:<br /> 不要迷恋哥,哥只是一个传说</p>

加分:合理的用语义化标签
在前面的基础上合理的用语义化标签,对内容进行必要的标记,是加分的。但过度的使用标签,就画蛇添足了。如“我说”的话,可以用q标签标注。

<p>哥写的不是HTML,是寂寞。
<p>我说:<br> <q>不要迷恋哥,哥只是一个传说</q>

我觉得这就够了,如果再进一步,“我”用cite标注,“HTML” 用abbr或acronym标注(至于再讨论abbr和acronym的区别就太较真了),也OK。再复杂就没必要了。

<p> 哥写的不是<abbr title=”Hyper Text Markup Language”>HTML</abbr>,是寂寞。
<p><cite> 我</cite>说:<br> <q>不要迷恋哥,哥只是一个传说</q>

转自kejun的blog:http://hikejun.com/blog/?p=548